欢迎访问桃李自考网,本站可为自考生提供学习指导服务,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自考指南 > 取得学位 > 不授予对象 >

自考指南

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