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桃李自考网,本站可为自考生提供学习指导服务,今天是

广西法学 (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

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性质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顶替课程:

备注

1.

公共课

2学分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顶替课程:中国革命史

备注:2008.10月开考

2.

公共课

4学分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顶替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备注:2008.10月开考

3.

选考课

14学分

00015

英语(二)

顶替课程:英语

 

4.

专业课

4学分

00226

知识产权法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

 

5.

专业课

4学分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6.

专业课

4学分

00249

国际私法

顶替课程:无

 

7.

专业课

3学分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8.

专业课

4学分

00263

外国法制史

顶替课程:无

 

9.

专业课

3学分

05680

婚姻家庭法

顶替课程:婚姻家庭法(二),婚姻家庭法(一)

 

10.

专业课

4学分

00167

劳动法

顶替课程:海商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11.

专业课

4学分

00227

公司法

顶替课程:海商法,劳动法,伦理学,律师业务,外国宪法,国际关系史,国际贸易法,政治学概论,知识产权法

 

12.

专业课

5学分

00230

合同法

顶替课程:行政法学,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

 

13.

专业课

6学分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顶替课程:国际经济法

 

14.

专业课

3学分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顶替课程:司法文书,自然科学基础

 

15.

选考课

3学分

00169

房地产法

顶替课程:中国法律思想史

 

16.

选考课

4学分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顶替课程:无

 

17.

考查课

0学分

06999

毕业论文(设计)

顶替课程:无

 

18.

选考课

3学分

00257

票据法

顶替课程:无

 

19.

选考课

3学分

00258

保险法

顶替课程:无

 

20.

选考课

4学分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顶替课程:无

 

21.

选考课

5学分

00261

行政法学

顶替课程:无


 

说明:


1.本专业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考。
2.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必考课为15门。其中:   自考经济法学(专科)专业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9、14、15或16、18-21(累计68学分);   自考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13、15、16(累计68学分);   其他考生,必考课程为序号1-14、15或16(累计67学分)。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序号1-3),必考课程12门(序号4-14、15或16,累计47学分)。
4.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加考3门课程(序号为22-24)。
5.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6.新旧课程顶替(以下指考生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   自考经济学(专科)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2006年底以前取得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或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保险法、票据法、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法学;2004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单科合格证的,可顶替知识产权法。   律师(基础科段)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2006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写作单科合格证的,可顶替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门课程。   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2006年底前已取得伦理学、海商法或国际关系史单科合格证的,可分别顶替证据法、西方法律思想史或金融法。
7.凡已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的考试。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