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桃李自考网,本站可为自考生提供学习指导服务,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备考指导 > 模拟试题 > 法学类 > 公司法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发表时间:2022-08-10 13:01:52 来源:桃李自考网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

A:核查债权

B:通过和解协议

C: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D:执行重整计划

答案:

D

解析: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主要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