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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青海成人自考报名条件

发表时间:2022-05-09 15:31:47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自考频道从青海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自2022年上半年起,我省启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所有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使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及符合要求的证件照片,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考生必须本人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报名报考。

一、报名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报名报考限制规定:

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二、报名报考

(一)报名报考办法

1.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是考生了解自考政策、报名报考等服务考生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

2.所有首次使用“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包含正面和反面),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请认真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

3.所有首次使用“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完善本人信息,上传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的本人照片,系统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并进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或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到考区现场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

4.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报考要求考生就近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如实填写“现居住地”详细地址,系统将会根据填写结果自动判定考生报考考区。为确保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考结束后尽量不要跨市(州)活动,避免因疫情、自然灾害、交通等耽误考试。

5.在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不可再修改,以考生报考时间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

6.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履行承诺,诚信应考,不无故缺考或恶意缺考。如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个人《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报名报考流程见附件1,具体操作流程请认真阅读《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8.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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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信息修改

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姓名、性别关键信息有变化或有误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申请,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及《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3)到考区现场审核。

四、合档审核

按照“一人一号”的要求,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若同一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

五、转考免考

(一)转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施细则》。转出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转入申请时间为3月20日-26日(工作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材料到省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二)免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资料到考区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六、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

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上下半年成绩公布后各组织1次。专业考试计划含实践的课程中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才能报名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各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指导论文写作,考生本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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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考试费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