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桃李自考网,本站可为自考生提供学习指导服务,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备考指导 > 模拟试题 > 每日练习 > 法律文书写作 > 北京市公安局2014年发布的第15号通缉令,编号应当写为( )。

北京市公安局2014年发布的第15号通缉令,编号应当写为( )。

发表时间:2022-07-15 14:18:47 来源:桃李自考网

北京市公安局2014年发布的第15号通缉令,编号应当写为( )。

A:[2014]公刑字15号

B:京刑捕字[2014]15号

C:[2014]京刑字15号

D:京公缉字[2014]15号


答案:

D

解析:

《通缉令》的标题为“通缉令”三字;在标题的右下方为《通缉令》的编号,“公缉字”前冠以本地行政地域名称简称,中间为年份,用括号括起,后面为《通缉令》的顺序号码。如公安部发布的为“公缉字[××××]××号”,北京市发布的为:“京公缉字[××××]××号”。所以,本题中通缉令编号为京公缉字[201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