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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考办在哪儿?

发表时间:2022-10-31 11:19:17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辽宁省自考办:沈阳市和平区自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沈阳市沈河区自考办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等;辽宁省自考专业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汉语言文学、软件工程、市场营销、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子商务、金融学、小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环境设计、法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英语等。

辽宁省自考办在哪儿?

一、辽宁省自考办在哪儿?

1、沈阳市和平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37号

咨询电话:024-88711193

2、沈阳市沈河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咨询电话:024-24133522

3、沈阳市大东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

咨询电话:024-88537400

4、沈阳市皇姑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咨询电话:024-86275390

5、沈阳市铁西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熊家岗路28号

咨询电话:024-25444408

6、沈阳市苏家屯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

咨询电话:024-89135862

7、沈阳市浑南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裙楼)8楼

咨询电话:024-23771061

8、沈阳市沈北新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

咨询电话:024-89630999

9、沈阳市于洪区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一楼

咨询电话:024-81352588

10、沈阳市康平县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康平县顺山一路县教育局二楼

咨询电话:024-87344934

11、沈阳市法库县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法库县职业教育中心东侧培训中心楼二楼

咨询电话:024-87122974

12、沈阳市新民市自考办

地址:沈阳市新民市新华路35号(新民市教育局一楼)

咨询电话:024-87505889

大连市自考办联系方式地址汇总

1、大连市中山区自考办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00号

咨询电话:0411-81980501

2、大连市西岗区自考办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

咨询电话:0411-83683522

3、大连市沙河口区自考办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87号

咨询电话:0411-84328373

4、大连市甘井子区自考办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九号

咨询电话:0411-86601714-803

5、大连市旅顺口区自考办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迎春街875号)107室

咨询电话:0411-86367773

6、大连市金普新区自考办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咨询电话:0411-87877703

7、庄河市自考办

地址:庄河市昌盛街道李屯庄河招生办(重点高中院内)

咨询电话:0411-89868855

辽宁其他市级自考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汇总:

1、鞍山市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咨询电话:0412-2663009

2、抚顺市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

咨询电话:024-57602957

3、本溪市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咨询电话:024-42845869

4、丹东市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咨询电话:0415-2536771

5、锦州市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305室(北湖公园西门对面,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C座)

咨询电话:0416-2850992

6、营口市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417-2698029

7、阜新市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咨询电话:0418-6010042/15326244567

8、辽阳市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A号,辽阳市招考办

咨询电话:0419-3667787

9、盘锦市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大厦4楼

咨询电话:0427-2811915

10、铁岭市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88-10-21铁岭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79792815

11、朝阳市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咨询电话:0421-2639366/0421-2617198

12、葫芦岛市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招生办)

咨询电话:0429-3115507

二、辽宁省自考专业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2023年下半年起各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进行考试,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专科专业: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

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我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辽宁省自考专业有哪些?

三、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