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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安排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13 16:15:39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桃李自考网了解到深圳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安排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学考试金融学(金融、金融管理课程组)、市场营销(销售管理、市场营销课程组)、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课程组)、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拟申请深圳大学本科毕业且符合论文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公告,严格按要求执行并相互转告!考生应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撰写毕业论文。

一、报名前注意事项:

1、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撰写论文,只能申请深圳大学的毕业证。

2、本次论文答辩时间预计是2023年10月21日,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考生请下次再报名。

二、报名条件:除毕业论文以外的所有课程仅剩0-2科。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6月15日10:00-6月17日17:00(额满为止),请扫码填写论文报名表,填写内容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开具缴费单等依据,只能录入一次,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特别说明:务必按要求上传信息简表。

信息简表需提前点击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login/login.jsp成功登录后点击报考-打印信息简表,下载并【打印】考生信息简表一份,在空白地方【手写注明】是否参加培训及缴费金额,并签名+手机号(模板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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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报名限800人,名额报满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预报名成功与否-最终以论文报名表(腾讯文档)排位数为准。

3、收费标准:

(1)论文报考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收费标准为270元/人(仅当次有效);

(2)论文培训费(不含论文报考费):1300元/人,是否参加培训,是考生的自愿行为,请扫码填写论文报名表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缴培训费后,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论文培训的考生,须在下一期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和报考费270元(不再另收培训费,仅可推迟一次)。论文撰写培训招生简章详见附件1。

特别提醒:考生缴纳费用后不得办理退费手续,请缴费前慎重考虑。

4、缴费:6月26日至6月28日,请注意查收手机缴款短信,微信搜索“深圳财政”公众号并关注,点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款。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执收单位是否为深圳大学、核对本人姓名及缴费金额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自考办,电话:0755-26534150、26538907(周一至周五9:00-11:30、2:00-5:30)。

5、缴报考费、培训费截止日期:6月29日17:00,缴费成功即是论文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撰写论文须知

1、论文定稿后,需自行在维普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本科论文检测,查重率须低于30%,最终以学校的查重检测结果为准。

2、独立撰写论文的考生:自拟论文题目,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自费查重并出具维普论文查重报告,学院不承担任何指导义务。

3、参加培训的考生:论文写作将分配指导老师进行培训指导,论文定稿后由学校统一提供免费查重服务。

五、提交论文须知

1、论文定稿格式须符合自考论文撰写规范及要求(附件3)。

2、独立撰写论文的考生,请于9月5日至9月7日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论文定稿1份、查重率低于30%的维普论文查重报告、开题报告发至邮箱jjxyxw2522@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均须注明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2)纸质版论文定稿一式3份,正文不得少于10000字;

(3)查重率低于30%的纸质版维普论文检测简洁报告1份,自行在维普论文查重系统检测;

(4)纸质版开题报告1份(附件6)

(5)纸质版考生信息简表1份,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报考-打印信息简表。

说明:材料(2)(3)(4)(5),请于9月5日至9月7日用顺丰快递到办公室(注意:不要使用顺丰同城急送,否则无法签收,必须用顺丰普通快递)。

快递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二期明德楼经济学院505室,收件人:经院自考办,电话:0755-26534150、26538907

注意:一经提交,即视为正式交稿,请提交前仔细核对各项内容及信息。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弃考,提前或逾期皆不受理。快递后请自行查询物流信息,如果显示已签收即可,无需特意咨询是否已收到快递。

3、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9月27日前将电子版论文定稿1份按各自导师要求发至导师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均须注明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六、论文答辩

1、考生提交论文后,由学院组织老师进行初次评阅。初次评阅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可在下期重新报名。初次评阅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符合参加答辩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答辩安排,将于10月16日左右在深大经济学院自考网统一公布https://bs.szu.edu.cn/bszk1/index.html请相关考生自行查询。

2、论文答辩时间:预计是10月21日(周六)

3、成绩评定:由初评、答辩、整个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尊师守纪等情况综合评定。

4、评分标准:4-优秀、3-良好、2-中等、1-合格、0-不合格。

5、成绩查询:12月中旬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login/login.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