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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各项收费分配办法

发表时间:2023-02-24 14:36:18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读】桃李自考网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各项收费分配办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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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含实践环节考核)

按37元/每生每科由省财政厅或有关高校收取。其中:划拨省招生考试院15元/每生每科,用于组织管理、培训、协调、工作会议、命题、审题、各种表卡及试卷印制、收审试卷、巡考、评卷、复查,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费、自考管理系统的维护及升级、评优基金等工作;划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22元/每生每科,用于组织报名、培训、协调、工作会议、试卷运送保管、考试、监考等工作。

二、自学考试实践环节实践考试费

按40元/每生每科由主考学校收取。用于组织考试、仪器设备购置、材料损耗、成绩上报等工作。

三、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审定费

按200元/每生由主考学校收取。其中:上交省招生考试院20元/每生,用于组织管理、协调、培训、工作会议、表格制作、成绩管理等工作;主考学校留存180元/每生,用于申请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指导、评审、组织答辩、成绩报送等工作。

四、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证书审定费(含毕业、专业证书表格费)

1.与市(州)分配:按50元/每生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收取。其中:上交省招生考试院35元/每生,用于组织管理、协调、培训、工作会议、毕业证书及各种表卡的制作、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验印、档案管理、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等工作;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留存15元/每生,用于组织毕业生毕业初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2.与有关院校分配:按50元/每生由有关院校收取。其中:上交省招生考试院45元/每生,用于组织管理、协调、培训、工作会议、毕业证书及各种表卡的制作、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验印、档案管理、主考学校副署盖章等工作;有关院校留存5元/每生,用于组织毕业生毕业初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按3元/每生每科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收取。其中:上交省招生考试院2元/每生每科,用于证书制作、合格考生建档、转考审定等工作;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留存1元/每生每科,用于发放合格证工作。

六、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

按15元/每生每科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收取。其中:上交省招生考试院12元/每生每科,用于免考课程的审定、有关数据的录入等工作;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留存3元/每生每科,用于组织、汇总数据上报工作。

七、自学考试补办准考证工本费

按10元/每证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收取。全部上交省招生考试院,用于制作准考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