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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上)社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4 15:54:14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读】桃李自考网从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关于南京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上)社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的通知已公布,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上)社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采用网上在线视频答辩方式。为做好本次在线答辩工作,现将本次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在线答辩定于2023年4月1日-8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论文指导教师确定),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确认答辩具体时间和分组情况,并提交毕业论文的电子稿及在知网生成的毕业论文查重报告最终版。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实名加入答辩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参加答辩。(可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ufe.edu.cn)“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查询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2.考生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的电脑及网络环境,考生所在的答辩环境应为光线充足,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

3.为便于管理,考生在答辩群内一律以“准考证号+姓名”实名在线。答辩前,请每位考生手持准考证放于胸口由答辩教师进行截图(免冠、不戴口罩),截图照片作为考生签到材料留存。(没有准考证的考生请出示身份证由答辩教师核对身份信息)

4.论文答辩期间考生须全程在线,自觉服从答辩教师的安排,不得有违规作弊等行为,如有违规取消本次论文成绩。

5.论文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原则上不再修改,并请妥善保存毕业论文电子稿。

6.毕业论文重合率高于30%的,不能获得论文成绩;毕业论文重合率高于20%的,论文成绩不能获得良好和优秀;毕业论文重合率高于15%的,论文成绩不能获得优秀。毕业论文查重报告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论文成绩。

7.论文成绩可于2023年5月10日后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中查询。

8.请考生于2023年8月底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ufe.edu.cn)“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查询《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的通知》,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学位申请规定的要求准时办理学位申请事宜。

附件:

南京财经大学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规定.doc

南京财经大学社会自考生学位申请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