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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13 16:25:21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桃李自考网了解到西华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校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缴费时间

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流程安排

第一步:已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成功申请报考的应用型考生(即小自考考生)请与准考证号所属的助学单位取得联系。社会型考生(即大自考考生)请与我校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联系(姚老师:13219131715),按照助学单位或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老师的安排进行选题缴费。

第二步:考生仔细阅读《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登录“西华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系统”(网址:https://zkxt.cwnu.edu.cn:8082/zkweb/)按照手册中方法选题,选题后进行缴费(金额为400元/生)。考生缴费完成视为报考成功,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论文写作与考核。

第三步: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及时联系助学单位或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相关老师,按助学单位或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老师的安排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相关文件与格式模板《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手册》(附件2)、《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附件3)、《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附件4)可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考系统首页下载。

三、特别提醒

1.按照《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试行)》(附件5)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生须提交学校认可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万方数据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出具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PDF格式)。毕业论文(设计)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可进入答辩环节。请各考生将查重报考附于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查重报告或总文字复制比高于30%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答辩,作缺考处理。

2.因考生个人原因、论文质量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未能参加答辩的考生作缺考处理,本次缴费不予退还;下次论文考核需同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西华师范大学报名并重新缴纳费用。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查重报告。具体要求按《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详见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