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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醒

发表时间:2023-04-10 17:02:51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桃李自考网从陕西教育考试院了解到,《陕西汉中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醒》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汉中市2023年春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全市报考考生共976人,2767科次,编排31个试场。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汉中市考试管理中心温馨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牢记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地点:汉中市勉县第二中学(勉县勉阳镇天荡山路)。

考试时间:4月15日至4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各科时长均为150分钟。

考生考前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准备好相关证件

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准考证仍由考生本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重新在网上下载打印。请身份证消磁、丢失及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及时补办、更换有效身份证,以便顺利通过入场验证环节。

3、提前熟悉考点路线

自考已全面采用身份认证系统进行考生入场身份验证。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通过刷二代身份证读取信息,通过身份认证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环节,对比无误后方可入场。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点线路,熟悉考点考场,合理规划考试当天出行路线,留足验证时间,避免耽误考试或者进错考场。

4、完整抄写笔迹信息内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完整抄写笔迹信息内容。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5、遵守考场规则

考生须严格遵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