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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2-07-22 15:14:19 来源:桃李自考网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是指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变更、终止时已连续居住几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 )。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A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