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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23-04-11 17:39:09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桃李自考网从陕西教育考试院了解到,《陕西西安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于4月15、16日进行。本次考试西安市共报考17203人(其中含新生4704人)。全市在雁塔、灞桥、阎良、临潼、长安、周至、鄠邑、蓝田8个考区,共设22个考点,744个考场。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 提早打印准考证。

请广大考生4月6日8:00—4月16日18: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使用准考证号和个人密码登录“考生登录”界面,使用A4纸自行打印《2023年4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依据本人准考证上的提示,提早了解考试课程及考点地址,熟悉交通路线,提前到达考点。

2. 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 考生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自觉做好个人基本防护。

4. 参加考试时,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和其他物品带入考场。无特殊要求,考生不准携带计算器入场。按考试大纲要求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生不得携带有程序储存功能计算器入场。

5. 进入考点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通过人证比对通道。未携带身份证或比对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本人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需持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经考点人工查验比对一致后,方可进入考点。

6. 进入考点后,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点公示的考场分布示意图,比对本人准考证上的考场号及座位号准确就位,避免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7.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自觉主动接受金属探测检查。考生在金属探测检查前,应提早将违禁物品按考点统一要求妥善放置。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一经考生私自带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

8. 监考员发放答题卡后、粘贴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考生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与自己填写的相一致,如有错误立即举手报告。

9. 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特别注意: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抄写,否则,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0. 考生答题时,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传统卷除外);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对应信息选点;非选择题答案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在答题区域内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图,确定后,再用签字笔描写清楚),要提前对版面做好整体规划,然后按题号顺序答题,大题号写在“题号”栏,小题号写在答题区。先组织好语句再落笔,尽可能减少答案的涂涂改改,以防答题位置不够用,如遇有一时不会的题目也要标明题号,并留出适当的答题位置。未标明题号的答案、未按题号顺序书写的答案以及超出答题区的答案均按无效对待。

11. 考生不得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任何位置做任何标记、标识,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须保持卡面整洁,不得折叠、污染、穿孔或破损等,严禁在条形码和定位点(黑方块)周围涂写;答题卡因考生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换。

12.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出场。考生要自觉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私自带走,否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考生认真做好考前准备,熟悉考试政策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沉着应考,勇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