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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和新闻学专升本毕业论文指导会议通知

发表时间:2023-07-01 10:36:51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读】桃李自考网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复旦大学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和新闻学专升本毕业论文指导会议通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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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定于2023年7月8日(星期六)召开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会议。会议出席对象为2023年6月申请毕业论文,2023年11月提交毕业论文的考生。届时论文指导老师将与考生见面,商讨撰写论文中的相关问题。会议重要,请准时出席。

本次会议的具体时间及其专业安排为:

行政管理:7月8日上午9:00

新闻学:7月8日上午9:00

本次会议地点为:

杨浦区四平路1931号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具体教室请各位考生在7月5日到7月8日会议开始前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至下方链接,查询论文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以及对应的教室。

https://mcce.fudan.edu.cn/site/universalForm/index?id=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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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有问题的考生请及时发送邮件至cce-zkb@fudan.edu.cn咨询。

重要提示:

一、撰写论文前考生请认真阅读《复旦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摘要》:

1. 毕业论文必须在复旦大学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

2. 毕业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有代做、抄袭等舞弊行为,一律推迟一年以后重新申请,重新付费,情节严重者,取消毕业资格。

3.如欲申请学士学位者,申请条件之一的毕业论文成绩应在75分及以上,如达不到75分及以上,但答辩成绩及格者,论文不允许重做。

4. 毕业论文答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但允许重新做一次,须重新申请付费,如仍不通过,取消毕业资格。

5.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必须事先征得论文指导老师的同意,提交论文延期申请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后递交自考办,允许延期一次,在半年后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

6.特别提示:通过毕业论文审核手续,并不代表同时通过了毕业审核手续。

二、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的文件精神,各位考生撰写论文期间请务必主动联系论文指导教师,按照《复旦大学关于提交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的规范》提交论文,经常关注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www.cce.fudan.edu.cn)及时了解自考的相关信息,本次论文答辩预计在2023年11月中旬举行。

三、各位考生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完成专科毕业文凭的认证,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认证并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完成论文答辩后考生请关注官网通知,按规定申请毕业的时间准时办理毕业申请。

四、原2022年12月申请论文,2023年5月因故未参加答辩,而且已经征得论文指导教师的同意并提交延期申请的考生,仍由原指定教师继续进行指导,不需请考生务必主动与原指导老师取得联系。